淘宝网调整评价规范 12月28日生效

2021-12-22 10:28:08

12月22日消息,淘宝网12月21日发布关于《淘宝网评价规范》规则变更公示通知(以下简称公告)。

公告称, 为了让评价内容更真实,提升用户对评价的体验,淘宝网将对《淘宝网评价规范》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。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12月21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。

公告显示,此次规则变更要点如下: 调整评价内容及行为要求; 明确评价违规处置措施。

具体来看,《淘宝网评价规范》变更后,适用于淘宝网卖家和买家。

评价要求方面,交易双方发布的评价内容、图片及回复内容不得出现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不允许的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:包含辱骂、泄露信息、污言秽语、广告信息、无实际意义信息、色情低俗内容或其他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评论;盗用他人图片或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图片并编辑后发布的内容;其他异常评价内容。

违规处理方面,违反以上要求的,淘宝网会根据《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》、《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》、《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》等规则进行相应的处理。如:针对违规信息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、评分不累计等措施;针对违规卖家可采取向买家赔付一定金额、下架商品、删除商品,限制使用阿里旺旺、扣分等措施;针对违规买家可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。

双方已互评的交易,会员须在交易对方作出评价的30天内进行投诉,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,不予受理。投诉凭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阿里旺旺或千牛举证号;完整清晰的聊天历史记录截图;手机短信照片(需提供手机短信照片和官方明细单);其他可以证实被投诉方存在恶意行为的凭证。